我校研究生开学报到后,有部分2023级研究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入学资格,另有部分2023级研究生逾期两周未报到或资格审查不合格。依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和《郑州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》(校研究生〔2017〕5号)有关规定,拟取消附件中所列2023级研究生入学资格,并予以公示。
如有异议者,请在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诉。电话:0371-67739527,邮箱:yangongbu@zzu.edu.cn。
郑州大学研究生院
2023年10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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